•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4 18:21:08 股吧网页版
学大教育: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5-061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 10:00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37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72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朱晋丽女士予
以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229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3.485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44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03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6.47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14.46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14.26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相应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6.47 万股。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1,861,109 股减少为 121,696,409股。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