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6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71,282,909.96元收购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持有的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实业”)99%股权;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3,750,332.42元收购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实业1%股权。2024年11月20日合肥实业已办理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合肥实业100%的股权。报告期内,根据经营安排,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受让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实业1%股权。
详细内容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3日、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 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 》《 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4-046号、2024-047号、2024-048号、2024-054号、2024-060号、2024-064号)进行了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合肥实业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公司对合肥实业的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
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
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
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鉴于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
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上述规定,对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
进行追溯调整。
1.对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6月追溯 2024年1-6月追溯 影响额
调整前 调整后
一、营业总收入 14,947,670,291.70 14,959,351,023.54 11,680,731.84
其中:营业收入 14,947,670,291.70 14,959,351,023.54 11,680,731.8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4,492,584,406.08 14,503,339,525.46 10,755,119.38
其中:营业成本 13,338,548,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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