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5 年 8 月 20 日,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
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 本条无变化
董事会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西
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受 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 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 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
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 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
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 本条无变化
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
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行使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
告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决算方案; 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亏损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司形式的方案;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式的方案;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捐赠等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八) 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
项; 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九) 决定公司因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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