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5—37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八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八次
董事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公司中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长刘江东先生、董事吴洋先生、独立董事曹昱女士、罗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局主席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参会董事推荐,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新金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新金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强化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新金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新金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新金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确定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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