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9 20:05:13 股吧网页版
招金黄金:关于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留存资金收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对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同时,公司审阅了财务公司的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信息,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2015年6月30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核发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5年7月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胜利路139号万达金融中心A座22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曲丽华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2344655393H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7、成立时间:2015年7月1日

8、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76500 51

2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60000 40

3 山东招金集团招远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13500 9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建立了“党组织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尽责监督、高级管理层精心经营”的现代治理体系;其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以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个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贷与投资审查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分别
为不同层次的决策提供保障支持。财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内
部按照前中后台分离的原则,分别设立了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金融市场部、计划财务部、风险合规部、信息科技部、审计稽核部和综合管理部八个
业务职能部门。组织架构图如图所示: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的年度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始终建立在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避

足率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注重投入产出的实际效益,配合集团整体战略把有限的资源向重点业务和重点客户倾斜;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财务公司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要求,财务公司每年组织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自评估工作,于每年3月报送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财务公司整体风险水平低,整体风险发展趋势稳定;内在合规风险水平低,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强,合规风险管理趋势稳定。

(三)重要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对所有业务建立了近380万字的“四位一体”制度体系,即“每一项业务均有管理办法、操作手册、风险点与控制要点手册、事后监督手
册”,保障各项业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财务公司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指引》《会计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外规要求,较好地实现了不相容职责分离,具体如下:

1、财务公司内部按照前中后台分离的原则,前台部门(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金融市场部)、中台部门(计划财务部、信息科技部、风险合规部)以及后台部门(综合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分别由不同的经营层成员负责。

2、在结算管理方面通过系统实现了会计核算与事后监督分离、经办与复核分离、岗位设置实现了“印、押、证”三分管;

3、在计划财务方面实质实现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考核分离,费用支出、审批、会计记账分离;

4、固定资产管理实现了请购与审批、询价与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拟定与审批、验收与款项支付、付款的申请与执行分离;

5、授信业务根据财务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自营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等各类制度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