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川计经(1988)企 396 号《对申请成立〈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的批复》批准,以原全民所有制的四川省五通桥盐厂为核心企业,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八八年八月经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同意,乐山分行以乐人银管(1988)451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一九九二年一月经国家体改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体改生(1992)8 号文批准同意继续向社会公众发行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社会公众股合计为 4,500 万股,于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aojin International Gold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25-6 号山东财欣大厦 9 层
邮政编码:25001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亿贰仟玖佰零壹万柒仟柒佰陆拾壹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性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内、国际惯例和规范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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