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1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8,965,408 股新股,发行价 8.82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187.49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1,874,898.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5,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6,874,898.56 元。
截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7) 第 010120
号)审验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1.募集资金总额 431,874,898.56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56,326,956.68
(1)投入项目使用资金 136,851,600.00
(2)结项资金(含收益) 19,475,356.68
3.募集资金的增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7,527,918.43
4.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13,075,860.31
(1)专户活期存款余额 313,075,860.31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正常履行,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开户银行 账户号 募集资金余额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649498500 29,559.95
北京双井支行
京粮(洋浦)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5042476671 1,747.64
海口椰树门支行
合 计 31,307.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