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 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1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已
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其他
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召
开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成为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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