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5-61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16 日,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与天津信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信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兴业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 121,920,4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87%)
协议转让给天津信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38)及《兴业银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兴业集团)、《兴业银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津信业)。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转让方兴业集团与受让方天津信业提交的股份协议转让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
议转让确认书》。2025 年 7 月 9 日,兴业集团与天津信业已办理完成股份协议
转让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兴业集团仍持有公司 363,320,02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20.4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信业持有公司 121,920,4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6.8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2、受让方天津信业承诺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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