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38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6 月 18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8.4043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5.95 元/股
根据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
公告》。
4.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至 2025 年 5 月 7 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
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6.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与股东大会决议同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依据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业绩条件:
公司应在授予考核年度内,达到以下业绩条件:
①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8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水平或不
低于同行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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