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6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马伟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 、 2025 年 8 月 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㈡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0 人,代表股份 3,076,676,67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4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658,844,27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9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3 人,代表股份 417,832,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561%。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23 人,代表股份 419,365,30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533,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22 人,代表股份 417,832,30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6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㈠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向空中客车公司购买
飞机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5,094,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5%;
反对 20,742,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2%;弃权
8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783,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36%;反对 20,742,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461%;弃权 8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3%。
议案表决结果: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㈡律师姓名:聂晓江、王杰;
㈢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