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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4 18:27:03 股吧网页版
沈阳机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5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4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扭亏为盈

上年同期

项目 本报告期

重述后数据注1 原报告数据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500万元–4,500万元 亏损:4,920万元 亏损:8,082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4,000万元–3,000万元注2 亏损:9,317万元 亏损:9,317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注3 0.0148元/股–0.0191元/股 亏损:0.0209元/股 亏损:0.0391元/股

注 1:报告期内,中捷厂 100%股权、中捷航空航天 100%

股权及天津天锻 78.45%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并完成了工商变

更登记,三家标的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注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注 3: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并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合并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按权重为 1 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比较期间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原报告数据),一方面是 2025 年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三家标的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三家标的公司盈利较好;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深耕行业,提质增效等多项措施,报告期内经营效果不断提升。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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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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