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47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陈思远先生、任世驰先生、林嵩先生、邓富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以及根据绵阳市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印发<绵阳市市属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相关条款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修订)》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鉴于现行《股东会议事规则》框架陈旧,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及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原规则全文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 8 月修订)》全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要求及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原规则全文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8 月修订)》全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要求及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全面修订,原规则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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