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43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陈思远先生、任世驰先生、林嵩先生、邓富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议案中的财务报告章节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审阅了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同时对该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了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长虹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长虹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稳健、业绩良好。
通过审阅长虹财务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相关数
据指标,并将有关指标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比对,未发现异常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虹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继续按照有关约定在 2025 年度预计与长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内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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