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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潍柴动力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人员组成......1
第三章 职责权限......1
第四章 决策程序......2
第五章 议事规则......2
第六章 附 则......3

潍柴动力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高环境、社会及管治(下称“ESG”)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 ESG 委员会是由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向董事
会汇报公司有关 ESG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委员会设主席(即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ESG 委员会下设 ESG 管理小组,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也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意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ESG 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公司的 ESG 战略、目标、规划等并监督实施;

(二)审阅公司 ESG 风险及机遇评估结果,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与机遇的应对和管理;

(三)审阅公司年度 ESG 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潍柴动力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审阅各项 ESG 专项制度,监督公司 ESG 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第九条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ESG 委员会下设的管理小组应做好 ESG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已制定的 ESG 战略、目标、规划以及实施进展情况说明;

(二)公司 ESG 风险及机遇评估结果;

(三)公司年度 ESG 报告;

(四)公司各项 ESG 专项制度及各制度的执行情况说明。

第十一条 ESG 委员会下设的 ESG 管理小组对各子公司、职能部门上报的议
案进行初审后,报 ESG 委员会审议。

第十二条 ESG 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 ESG 相关议案,同时将审议结果反馈给
议案涉及的相关单位。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ESG 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另 1 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ESG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 1 名委
员有 1 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ESG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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