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6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确认,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64,345.30 万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
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人民币 6,247,226.38 万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654,451.18 万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目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8,674,438,821 股(公司总股本 8,715,671,296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39,142,475 股和拟回购
注销的 A 股限制性股票 2,0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3.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105,449,097.91 元。
目前公司正在实施回购部分 A 股股份事宜,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99,987,513.55 元。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
总额为人民币 3,205,436,611.46 元,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7%。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 A 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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