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A 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实施了部分 A 股股份回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9,041,375 股 A 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公司本次分红派息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即以现有总股本 8,715,671,29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9,041,375 股后的可予分配股份 8,706,629,921 股(其
中 A 股 6,763,589,921 股,H 股 1,943,04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4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A 股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度分红
派息,本次 A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A 股总股数×分配比例,即 2,346,965,702.58 元=(6,772,631,296 股-9,041,375 股)×0.347 元/股;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A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A 股总股本(包含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即 0.3465367 元/股(含税)=2,346,965,702.58 元÷6,772,631,296 股,每 10 股现金红
利 3.465367 元。本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A 股除权除息参
考价将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即 A 股除权除息参考价=A 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65367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情况
1.本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以目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8,715,671,2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4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 A 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相关
决议公告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02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实施了部分 A股股份回购,本公司本次分红派息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041,375股股份不再予以权益分派,而其余 8,706,629,921 股股份按照 202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47 元(含税)进行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7元(含税)一致,惟本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041,375股股份不予分配。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1.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现有总股本8,715,671,296股,扣除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9,041,375股,对本公司现有可予分配股份8,706,629,921股(其中A股6,763,589,921股,H股1,943,040,000股)之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扣税说明
(1)A股股东中QFII、RQFII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23元。
(2)对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的A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