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21:06:07 股吧网页版
申万宏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 2025-64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2025 年 8 月 15 日,
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由刘健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其中朱志龙董事、邵亚楼董事(视频电话)、徐一心董事、杨小雯独立董事、赵磊独立董事(视频电话)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A 股)。

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 2025 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 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同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母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405,652,087.09元,加上2025年上半年未经审计净利润人民币1,668,283,480.86元,扣除实施2024年现金分红人民币1,151,837,449.76元,集团母公司2025年6月末未经审计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922,098,118.19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284,169,415.95元。

为更好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振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以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A股和H股总股本25,039,944,560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0.35 元 ( 含 税 ), 共 计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876,398,059.60 元。现金股利总金额占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46%。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制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本次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通过《关于审议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

四、同意《关于授权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同意于近期在公司北京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刘健先生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确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
待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及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