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5-68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
计处理实施问答,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追溯调整,导致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同时减少 2,778,953,446.21 元,对 2024 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
没有影响,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没有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
问答。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
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 2025 年 7 月 8 日发
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
问答。该问答要求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本次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4 年度 1-6 月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其他业务收入 2,802,057,414.32 -2,773,224,892.86 28,832,521.46
其他业务成本 2,792,846,510.64 -2,778,953,446.21 13,893,064.43
投资收益 1,964,006,056.31 -5,728,553.35 1,958,277,502.96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4 年度 1-6 月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无影
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该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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