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5-048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副董事长李锋先生和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应华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7,049,35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4%)的副董事长
李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1,762,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
2.持有本公司股份 7,081,25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4%)的董事兼总
经理应华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
份 1,770,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 董事长李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应华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1 李锋 7,049,354 0.44%
2 应华江 7,081,254 0.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李锋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6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
应华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7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公司本次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即 202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减持的时间除外)。
(六)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承诺及履行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030),其中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承诺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时,其认购的对价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之前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八)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不存在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在减持期限内是否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李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应华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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