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
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6 号)同意注册,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华泰联合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359,411,108.52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035,489,574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 1,210,947,530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年8月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 3.60 元/股。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1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6.94%。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6 名,未超过 35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9,691,211 124,999,998.31 6 个月
2 李世勇 29,691,211 124,999,998.31 6 个月
3 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5,629,453 149,999,997.13 6 个月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4,444,451 313,411,138.71 6 个月
5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 29,691,211 124,999,998.31 6 个月
(有限合伙)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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