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2025 年 6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 TCL 科
技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2.本期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期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收入、业绩奖金额度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超过 80,000 万元,最终资金总额以实际总额为准。
4.本期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管理委员会后续亦可根据实际需要委托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对本期持股计划进行管理。
5.本期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票。公司于 2025年 4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本期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前述回购股票。以 2025年 6月 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4.33 元/股为购买价格测算,本期持股计划所能购买的公司股票数量上限约为 18,475.75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比例约为 0.98%。
本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以实际过户的股票数量为准。
股东大会通过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本期持股计划将通过已回购的库存股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6.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获得的股份。
7.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0 个月,存续期满后,本期持股计划即终止,亦可由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8.本期持股计划自公司披露完成标的股票受让及购买的公告之日起设立 12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
本期持股计划根据公司和下属经营单位关键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由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 2026年 5月 30日(“标的股票额度归属日”)核算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并按下述安排分两批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或卖出后分配给持有人,未实际归属至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如有)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在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期售出,售出收益返还公司:
第一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期满 12 个
月起(2027 年 5 月 30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本期持股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
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对应份额股票的 50%,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份额股票的 50%非交易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
第二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期满 24 个
月起(2028 年 5 月 30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本期持股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
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对应份额股票的 50%,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份额股票的 50%非交易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
本期持股计划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包括三个层面,即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下属经营单位关键业绩指标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1)公司关键业绩指标:2025年归母净利润较 2024 年增长率及 2024年归母
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率平均不低于 30%或 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增长率及
2024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率平均不低于 30%。
(2)下属经营单位关键业绩指标:以核心业务增长与经营质量提升为导向,根据各经营单位战略定位及业务特点设置其业绩考核指标。
(3)个人绩效考核指标:遵循“业绩贡献、能力发展、价值观践行”等原则,依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若公司关键业绩指标达成,则可根据下属经营单位关键业绩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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