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18:40:20 股吧网页版
深圳机场: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深圳市属国企资金融通平台上开展理财投资业务。

2.投资金额: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选择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多种要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在市场波动的情况下无法实现预期的全部收益。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为提高资金收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工程建设资金需求且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在深圳市属国企资金融通平台上开展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扩建工程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等类型的理财投资。公司理财投资业务额度将在上述理财产品类型范围内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本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此有效期计算为签署购买理财协议的日期,而非理财协议履行完毕的日期)。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六)决策程序

该事项需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

三、投资理财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选择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多种要素
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业务在市场波动的情况下无法实现预期的全部收益;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投资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规范理财投资业务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运行,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按照市国资委规定,通过深圳市国资委资金融通平台开展业务。结合市场利率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期限,严格筛选产品种类,选择保本保最低收益的结构性存款和底层资产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水平(R1)、中低风险水平(R2)的理财投资。

3.公司在业务存续期内,持续跟踪产品风险情况。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