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特信 公告编号:2025-3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5〕40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请结合前述规定及你公司整改情况,
说明你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计划及工作进展。
一、公司说明
(一)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
公司已对 2015-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2〕24136-6号)。
2.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第 9.8.8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同时针对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目前已经计提 10,071,270.9 元。导致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的因素已经消除,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已满 12个月,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3.公司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经逐条自查,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列示的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是否触
序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逐项自查情况 及相关
号
情形
1 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否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特发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2025〕
21574-2 号),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2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否
严重。
3 董事会、股东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 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否
并形成决议。
4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否
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
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 留意见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
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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