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5-3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
会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
(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对《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条款相应废止。
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待审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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