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5-076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国际”)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修订对照表》),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此外,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后的最新总股本,修订公司股本、注册资本金额。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章程备案、注册资本变更、取消监事会等工商登记相关事宜。修订后的规则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备查文件
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 新修订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 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 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的合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0,170.3219 万元。 107,138.5874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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