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A/H):000063/00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556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榕女士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二〇二五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二〇二五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北京砺睿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砺睿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 亿美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函生效日起至采购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同意授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
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主要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修订后的全文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 年 8 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生效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08 年)》、《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08 年)》以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2009 年)》同步废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委托关联方数智港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2025 年委托关联方深圳市数智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 2025 年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 10 亿元;
2、2025 年实际累计交易金额只要不超过最高累计交易金额,董事会无需对每笔具体交易再行审批。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方榕女士因担任深圳市数智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中兴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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