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5—049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235,621,212.83 元,母
公司净利润 105,445,346.33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954,886,070.19 元,扣除2024 年度分红 188,263,677.96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2,067,738.56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在保证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定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045,909,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
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209,181,864.40 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 2012 年以来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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