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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6:12:11 股吧网页版
中金岭南: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2025 年 8 月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深圳联合公司,1992 年 5 月更名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深圳公司。1993
年 12 月进行定向募集股份制改组,并更名为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 7 月本公
司以派生分立方式重组,1997 年 1 月本公司 2000 万股普通股(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1999 年 1 月本公司经批准通过实施增资配股方案后,本公司的原第一大股东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以广东岭南铅锌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国有权益,足额认购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和深圳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的应配股份,并由本公司以欠付款方式一次性收购广东岭南铅锌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配股后的剩余权益。重组后本公司更为现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92206336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3,760.1761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373,760.1761 万元,股本(股东)情况详见本附注之六、45。

1、 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 112 号深业进元大厦
塔楼 2 座 303C。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26
楼。

2、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铅锌铜等有色金属的采矿、选矿、冶炼和深加工一体化生产、贸易、金融、期货经纪及投资业务,目前已形成铅锌采选年产金属量30 万吨生产能力。公司主要产品有铅锌精矿、铜精矿、铅锭、锌锭及锌合金、阴极铜、白银、黄金、镉锭、锗锭、铟锭、工业硫酸、硫磺等产品。有色金属贸易包括铅锌、阴极铜、白银等贸易,设有期货经纪公司从事期货经纪等业务。

铅金属主要用于铅酸蓄电池、铅材和铅合金,其他用途还包括氧化铅、铅盐、电缆等其他铅产品。锌金属主要用于镀锌、压铸合金、氧化锌、黄铜、电池等领域。阴极铜主要用于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应用于电子工业、机械工业、建筑工业、化工工业、航空航天工业和食品工业等领域。

本集团其他产品包括铝型材、铝门窗、电池锌粉、片状锌粉、冲孔镀镍钢带、复合金属材料和双金属原件、电工触头材料及元件等,广泛运用于建筑工程、汽车部件、轨道交通及电池材料。

3、 母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财务报告的合并范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44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期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 1 户,减少 3 户,净减少 2 户,详见本
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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