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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1:50:16 股吧网页版
中金岭南: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止,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故中信建投证券就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需要,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证券自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障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林子力先生、黄卫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附件: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简历

一、 林子力先生

林子力,现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主持或参与了锡南科技、瑞松科技、德方纳米、富强科技等 IPO 项目,潍柴动力、恒天天鹅、雄塑科技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及中金岭南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项目。林子力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 黄卫冬先生

黄卫冬先生,现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主持或参与了潍柴动力、万向钱潮、湘电股份 2021 年和 2022 年、赛福天、襄阳轴承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金岭南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项目,亚光科技、越秀资本、麦趣尔、华仁药业等并购重组项目,锡南科技、纳睿雷达等 IPO 项目,越秀集团双非企业债转优先股、柳钢集团公司债等项目。黄卫冬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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