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公司拟换届选举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二、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均已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成为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王磊先生、谢洁平女士、邵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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