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97,589.23元。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85,115,202.5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391,989,309.87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91,989,309.87元。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282,25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股份数量518,965,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7,206,87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和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 2023 年末、2024 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
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公司截至 2023 年末、2024 年末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 50%。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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