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
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九华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99 人,注册会计
师 1,05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7)中兴华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20.05 万元。
(8)中兴华事务所 2024 年度共审计上市公司 169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兴华事务所近三年的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有: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
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4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
次、纪律处分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宗昊,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多份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及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寿祥,199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开始从
事审计服务,2016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3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两份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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