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5-42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
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深圳中洲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进行
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
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实际情况以及董事会的审议情况,监事会拟确认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及董事会的审议情况,监事会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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