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权、职责,规范总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裁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裁的职权
第六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 除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董事会审批的交易外,对其它的对外投资、资产的收购和出售、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定;
(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转让、出售、租赁等事项;
(十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各种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十二)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副总裁主要职权:
(一) 副总裁作为总裁的助手,受总裁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副总裁对总裁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 总裁不在时,副总裁受总裁委托代行总裁职权。
第三章 总裁的职责
第八条 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 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标,推行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的完成;
(三) 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四) 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六)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职工代表的意见,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第九条 总裁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条 总裁必须承担下列义务:
(一) 总裁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二)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三) 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本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
(四) 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五)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六)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借贷给他人;
(七) 不得公款私存;
(八)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 总裁违反前条规定所获得的利益,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总裁工作机构和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总裁工作机构:
(一) 公司视实际情况设置总裁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总裁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 公司各个部门向总裁汇报工作;
(三) 公司各个分支机构向总裁汇报工作。
第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