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5-07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持续关连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2.1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 箱(集 团)股 份有限公司
CHINAINTERNATIONALMARINE CONTAINERS(GROUP)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039)
持续关连交易
《框架协议》
於2025年8月11日,本公司与国丰订 立《框架协议》, 以约定2025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交易的建议上限。因业务需要,本集团未来将持
续地与国丰集团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主要包括销售罐箱、自动化立体
货库等商品,提供修箱服务等,以及接受对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等业务,主
要包括采购发泡材料等。
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
国丰持有海洋科技集团16.7%股权,为海洋科技集团之主要股东,而海洋科
技集团为本公司重要附属公司,故国丰及其附属公司构成本公司附属公司层
面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
与国丰集团进行的交易,对本公司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由 於(1)董事会已批准《框 架协 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及(2)独立非执行董事
已确认《框架协议》於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经
公平磋商後订立,其条款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故根
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 0 1 条 ,《框架协议》只 须遵守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
审核的规定,并可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
定。
2025年8月11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7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於
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概无董事会成员於
持续关连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
深圳上市规则的涵义
深圳上市规则下,国丰及其附属公司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订立《框架协议》
也未达到深圳上市规则下的披露标准。
历史实际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本集团与国丰
集团之间的历史实际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关连人士 关连交易范围 历史交易金额
截至 截至
2024年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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