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制度名称由《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调整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全文统一修订内容:
(1)删除“监事会”“监事”。
(2)“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3)条款仅做上述调整的,不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第四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 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东账户
参加网络投票,A 股股东应当通
过 A 股股东账户投票;B 股股东
应当通过 B 股股东账户投票。股
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按
A 股、B 股分类)股份数量总和。
1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
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
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
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
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
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
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
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
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
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
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第十一条 股东通过互联网 第十一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 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 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2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 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
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第十二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
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三条 股东应当通过其
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A 股股
东应当通过 A 股股东账户投票;
B 股股东应当通过 B 股股东账户
投票。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
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
(股份按 A 股、B 股分类)股份
数量总和。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
3 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
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
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
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
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
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
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
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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