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5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
(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和规范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权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第 7.5.7 条“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明确发布及回复的审核程序”的规定,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六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方式”中增加“第五节 互动易平台”,具体新增条款内容如下:
序号 内 容
第四十六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信
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
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1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
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
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三)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
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
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四十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规范要求:
(一)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
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
2 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
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
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
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三)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
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
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四)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
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
风险。
(五)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
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
(六)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
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
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
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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