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五)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国家公务员;
(九)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不得担任本职务的情形。
第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裁的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总裁的,该聘任无效。
第七条 公司总裁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
第八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九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副总裁的主要职权为:
(一)副总裁作为总裁的助手,受总裁委托分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在副总裁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
(二)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副总裁受总裁委托代行总裁的职权。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总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总裁认为必要时;
(二)副总裁或其他高管人员提议时;
(三)董事长提议时。
第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召开,如遇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裁指定一名副总裁代其召集主持会议。参加人员为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经理。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拟订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
(二)拟订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计划;
(三)拟订公司年度预算;
(四)审议公司投资项目;
(五)决定日常经营管理事项;
(六)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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