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办会
议事规则
(2025 年制订)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根据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公司是指公司本部、所属企业是指公司所属
第二管理层级企业,下属企业是指所属企业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
第二章 总办会议事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
理负责制,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审议有关公司经营、管理、
发展的重大事项。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做出决议的事项如下:
(一)年度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等日常经营管理事项。
(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办法及重要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三)公司年度招标采购计划。
(四)未列入公司年度预算,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资金使用。
(五)所属项目需求变更:工程建设类项目需求变更≥100 万元;非工程建设类项目需求变更,物资类需求变更金额≥100 万元,服务类需求变更金额≥100 万元。
(六)所属项目结算金额超过招标立项金额且结算金额≥100 万元的。
(七)补充协议金额 30 万元以上,以及公司领导要求上会的补充协议签订事项。
(八)公司、所属企业及下属企业银行账户的设立与管理。
(九)公司向上级单位的借款及借款展期事宜。
(十)公司外部贷款事宜。
(十一)公司、所属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投资金额 5000 万元以下的房地产投资立项,投资金额 3000 万元以下的物业管理投资、商业运营投资、产业运营投资立项。
(十二)公司、所属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与国有经济主体合资、合作或交易的项目。
(十三)所属地产项目关键节点计划及其调整方案。
(十四)所属地产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十五)所属地产项目目标成本方案。
(十六)所属地产项目投资决策相关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销售物业转运营方案等)。
(十七)所属地产项目物业管理方案。
(十八)所属地产项目产品开发、定价方案。
(十九)所属地产项目推广、营销、招商方案。
(二十)所属企业章程中规定需本部总办会审议的章程修订事项。
(二十一)所属企业会计制度、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变更方案。
(二十二)所属企业年度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二十三)公司、所属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招商租赁事项。
(二十四)公司和所属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车辆购置事宜。
(二十五)公司加入年费超过 10 万元的各类社会团体或加入境外团体的;所属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加入年费超过 10 万元社会团体的,或
加入全国性社会团体或境外团体的。
(二十六)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需总办会后续审议的事项。
(二十七)其他需要总办会审议决策的事项。
第三章 总办会的召集与主持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公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可提议召集。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公司董事或其他副总经理代其主持会议。
第七条 总办会由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等出席;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纪委书记等列席会议。
第八条 公司法务人员全程列席,公司部门和所属企业相关人员
列席相关议案。
第四章 总办会的申报、材料、审核
第九条 会议议案申报
(一)总经理认为需要上会的议案并报董事长审阅后直接上会。
(二)各部(室)上报的议案,在 EIP 系统中填写《会议议案上报审批单》并附上相关议案材料;保密事项按照公司相关保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特别紧急的情况可采用纸质件签批方式审批上会。
(三)《会议议案上报审批单》及相关议案材料须经主办部(室)、协办部(室)及相关领导签批,报总经理审阅并报董事长审定后方可上会。
(四)需党委会前置审议的事项,应取得党委会审批意见。
(五)议案内容如涉及多个部(室)或单位的,牵头部门应在会前充分征求意见,反复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对未经协调或协调不充分的议案,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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