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5-45号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的被担保对象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抵押担保协议,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物管”)向民生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6日、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0)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4)。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贸物管在民生银行办理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授信业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资产抵押担保
保证范围: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保证期间:抵押合同生效日至2028年8月11日
担保金额:本金金额人民币90,00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5.70亿元,总余额约46.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8.37%。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均为0。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抵押合同》;
2.《综合授信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