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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7 17:58:06 股吧网页版
深振业A: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 振业 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 振业 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宋扬。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4 人,代表股份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976,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9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96,140,3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93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7 人,代表股份 224,836,3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654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2 人,代表股份21,588,5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9,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6 人,代表股份 21,479,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9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5,218,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48%;
反对 5,304,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2%;弃权45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30,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288%;反对 5,304,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5720%;弃权 45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93%。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7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张畅律师、张北晨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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