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3 19:00:39 股吧网页版
万科A:2024年股东大会文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中国·深圳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 录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须知......1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方案介绍...... 2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 4
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 5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 6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10
关于选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
关于为已收到的深铁集团 42 亿元借款提供资产质押的议案......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发行公司 H 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1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6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9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8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7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条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

二、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打断与会人员的正常发言以及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要求在会上发言前,请先举手征得会议组织方的同意。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等内容,超出此限的,会议组织方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每一位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 / 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它股东的表决。

六、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七、为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公司不向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

八、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方案介绍

1、本次股东大会为 A 股股东同时设置了现场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了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时间和表决程序。A 股股东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H 股股东仅能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将与网络表决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至议案 8 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参加表决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8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需要回避表决;议案 9 至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请在议案后面对应表决意见的空格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15:00 起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 33 号万科中心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会主席 辛杰
五、会议议程:

第 1 项 宣布会议开始及介绍会议议程

第 2 项 审议或听取议案

(1)审议事项

序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